寺路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为保护信息主体的自由和权利, 遵守韩国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、《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法律》、 《位置信息保护及利用等法律》及相关法令,依法处理并安全管理个人信息。 根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 30 条,本公司制定并公开此隐私政策。
第1条(处理目的)
- 会员注册和管理:识别会员身份、本人确认、防止不正当使用
- 服务提供:寺庙信息、访问签到、印章积累、任务进度等
- 投诉处理:身份核实、事实调查联络、处理结果通报
- 市场营销(可选):新服务开发、活动信息提供(需用户同意)
第2条(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及方法)
1. 收集项目
a. 注册时
- 必填:电子邮件地址、密码(bcrypt 加密存储)
- 可选:昵称、个人头像
b. 社交登录(Google、Kakao、Naver)时
- Google:邮箱、姓名、头像
- Kakao:邮箱、昵称、头像
- Naver:邮箱、昵称、头像
- 各提供商的唯一标识符(Provider Account ID)
c. 服务使用中自动收集的信息
- IP 地址、访问日志、Cookie、设备信息(User Agent)、访问时间
- 个人位置信息(用户同意时,仅用于寺庙签到目的)—详细请参阅位置服务使用条款。
- 服务使用记录(参拜记录、印章、任务进度、帖子、评论、收藏等)
2. 收集方法
- 注册及使用服务时由用户直接输入
- 从社交登录提供商获取(用户同意时)
- 服务使用中自动生成、收集
第3条(保存及使用期限)
- 会员信息:退会时立即销毁(法律要求保管的除外)
- 服务使用记录:退会时立即销毁
- 访问日志(登录记录、IP 等):90 天(依《通信秘密保护法》施行令)
- 不当使用记录:1 年
- 位置信息收集、使用、提供事实的确认资料:依位置信息法第 16 条保存 6 个月后销毁
第4条(向第三方提供)
本公司仅在第 1 条规定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,仅在获得信息主体同意或法律特别规定时, 依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 17 条和第 18 条向第三方提供。当前,本公司未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。
第5条(处理委托及跨境传输)
为提供顺畅的服务,本公司如下委托个人信息处理业务,部分受托方位于大韩民国境外。 根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 28 条之 8,告知如下:
| 受托方 | 委托业务 | 所在国 | 传输方式 |
|---|---|---|---|
| Resend, Inc. | 邮件发送(验证、重置、通知) | 美国 | HTTPS API |
| Google LLC | Google OAuth 认证 | 美国 | HTTPS API |
| Kakao Corp. | Kakao OAuth 认证 | 大韩民国 | HTTPS API |
| NAVER Cloud Corp. | Naver OAuth、地图 | 大韩民国 | HTTPS API |
| Cloudflare, Inc. | CDN / Tunnel / DNS | 美国(全球 CDN) | HTTPS 传输 |
· 传输项目:邮箱、个人标识符、访问 IP 等
· 传输时点:使用服务时实时传输
· 保存期限:依各服务的隐私政策
· 用户权利:可拒绝跨境传输,拒绝时部分服务可能受限
第6条(信息主体的权利)
- 查阅个人信息
- 更正、删除
- 停止处理
- 撤回同意及退会
可通过“我的页面”直接行使权利,或通过书面、电话、邮件等方式。本公司将立即响应。
第7条(销毁)
- 程序:目的达成后转移至独立数据库,按法律和内部方针保管一定期间后销毁。
- 方法:电子文件以不可恢复的技术方式删除;纸质文件通过粉碎或焚烧销毁。
第8条(安全保障措施)
- 管理:内部管理计划、定期员工教育
- 技术:bcrypt 密码哈希、HTTPS 加密、JWT 会话、访问权限管理、登录尝试记录
- 物理:服务器室、文档存储室的门禁管理
第9条(Cookie)
本公司使用 Cookie 以提供个性化服务。Cookie 仅用于登录会话维护和用户偏好保存。 可通过浏览器设置拒绝 Cookie,但部分服务可能受限。
第10条(儿童个人信息保护)
本服务面向满 14 周岁以上用户提供,未满 14 周岁的儿童不得注册。注册时本公司进行确认, 发现未满 14 周岁的账户将立即停用并删除。若发现已收集未满 14 周岁儿童的个人信息, 本公司将立即销毁该信息。
第11条(位置信息的处理)
本公司依《位置信息保护及利用等法律》处理个人位置信息。位置信息的收集、使用、 提供详情以位置服务使用条款为准。位置信息的收集和使用以用户的单独同意为基础。
第12条(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兼位置信息管理负责人)
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兼 位置信息管理负责人
- 姓名: 金完林
- 所属: Adriven 株式会社
- 联系方式: [email protected]
第13条(权益侵害救济方法)
-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: 1833-6972 / www.kopico.go.kr
-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: 118 / privacy.kisa.or.kr
第14条(本政策的变更)
本政策自施行日起适用。如有变更,将在变更生效前 7 日通过公告通知。
附则
本政策自 2026年4月18日 起施行。